不过我记得,小学的时候——那个阶段的小孩儿总喜欢在别人的名字与外貌上作文章。肤色生得黑一点的,就被叫“煤球”;早早带上眼镜的,就被叫作“四眼仔”,并且是用十分轻蔑嘲笑的语调叫出来。
名字姓“苟”的,就被广泛称为“土狗”“黄狗”还有“黑狗”;偶然间听到别人父母叫同学为“壮壮”,第二天“狗熊”的外号就在班上流传开来。
这实在是一种很恶劣的行径,但我要老实承认,当被随意取外号的主角不是我的时候,我也曾在众人哄笑间跟着笑过一两声。
被我们拿来取笑的同学,站在中间,脸涨红了,眼眶里包着如人料想之中的滚烫的泪花,说:“我要去告诉老师!”
这句话像是什么密令,每每一听到这句话,原本哈哈大笑的人就收了笑,换上一副比当事人还要委屈的模样,埋怨道:“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就是开个玩笑。”
也很奇妙的是,在我的记忆之中,并未有老师在班级上公开严肃地教训过我们。
我后来猜想,应当是因为在那个时候,“告老师”是一种作弊行为,谁在一场“游戏”“玩笑”里动用这一外挂,那就更为可恶。
那些被取了外号的同学,顶多也只是回家,对家长讲述自己在学校里受到的委屈。
而家长并不把这当回事。
所以我们这些坏人,便能继续翻找用来识字的新华字典,竭力想要找到一个与某位同学有联系的贬义词,以彰显自己的厉害与有趣——虽然这并不有趣。
我是什么时候知道这并不有趣的?
是在我终于成为“玩笑”中心的时候。
我的名字里的“秘密”,终于被人发现的时候。
当然,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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