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了话、有没有单独出过门,都会被视作“族中大事”。她一举一动可能都在“姨婆”“堂叔”的监控下,甚至邻里都可以“代行监督义务”。
晚明时期福建的《林氏家训》里写道:“女不可独往,不可无由入市,不可夜观星月。”哪怕只是去买油盐酱醋,也得由丈夫或家中仆从代劳。宗族控制力最强的地方,女子一旦擅自出门,是要被“请到祠堂”训诫的,严重者还可能“逐出族籍”。
即便没有外部监控,女性也未必就能“大胆出门”,因为她们从小被教育要自我审查、自我压抑。
“闺训”是一套系统性的价值教育。书籍如《女四书》《内训》《烈女传》《贞节录》,被编入女子识字课程。女孩三四岁开始学认字,第一个学的不是《三字经》而是《女诫》——告诉她“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才是人生目标。
这种教育讲得很清楚:女子出门太勤快,容易被视为“浪荡”;交友太广,名声易毁;话多话快,不成体统。她们不是不敢去庙会、看戏、上街买菜,而是心中根本没有“这是我的权利”的概念。明代张岱记载某地女子“以出门为耻”,甚至到了病重时才请求一次“踏出大门”。
也就是说,即使没有人拦着,一个从小浸泡在闺训里的女性,也会自己关起门来。这个“闺门”,已经在她心里种下了根。
“逛街”一词现代人觉得无比自然,可在古代社会,女子逛街是一件大事,甚至是一种“特权”。
市集是男性主导的空间,不少地方规定女子“非市日不得入”,意思是只有逢集日才能由丈夫陪同出门采购。而那天往往也是当地巡捕特别关注的日子,生怕出什么“男女相接”的风波。庙会也一样,虽然是宗教场合,但往往被当成社交场景。女子若“频繁上庙”,容易招来“求姻缘”、“勾搭香客”的流言。
《清嘉录》记载,江南女子上庙都要由年长女仆陪同,不能独自前往;若年纪轻轻就频繁“游庙”,甚至可能被写进地方文人的“谐记”中,被当成取笑的对象。
在很多地方,如河南、山东、浙江,地方衙门和宗族甚至会设“女禁”,标注某些区域女子不得入内、不得独行、不得参与议事。
有人可能会问,那宫廷女子呢?贵族小姐是不是可以自由些?答案正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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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王府的女子,是最早也最严格被“内外有别”制度管控的一群人。从唐代起,皇宫内设“掖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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