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外,女主内”这句老话不仅仅是文化观念,更是明文规定的行为准则。尤其是到了宋明以后,女子出门在很多家庭中并不是“可以”或“不可以”的问题,而是“是否违法礼教”。一个出身士族或大户人家的女子,正常状态就是“三步不出闺门”,连上屋顶晒衣服、对外说话都要小心翼翼。
汉代以后,“妇德”逐渐体系化。东汉末年,《女诫》就是一份“行为准则手册”,要求女性不可随意窥看外界,走路不能抬头,不许快步行走。到唐宋,“闺训”一词正式被提出来,意味着女子在行为举止、交往方式、衣着仪容、日常出入都有规范,极端点说,连笑容和说话的语气也有规矩。
不仅如此,宅门制度也在物理上限制女性行动。大户人家的宅第往往建有专门的女眷居住区——内宅——与外院严格分隔。守门的老仆、门房、甚至宗族中年长男性的“耳目”系统,构成了全天候的“行动监管网”。出门?那要报备、写由头、请示长辈,很多时候还要带上保姆、嬷嬷、丫鬟作为“护卫”。
“礼以制人”,儒家礼教不仅规范了官吏、百姓、君臣,也为女性量身打造了一整套“限制包围圈”。
其中最为关键的概念,是“男女有别”、“男女授受不亲”。《礼记·内则》详细列举了女性在家庭中的言行举止,强调妇人不可随便和外人说话,更不能与男性有身体接触。哪怕是自己的堂兄表哥,也属“外男”,出门同行都是忌讳。
更可怕的是礼教并非仅仅来自典籍,而是成为地方乡规民约的一部分。例如《乡约》《家法》中常见的条文包括“不许妇人夜行”、“不得入集市”,甚至“妇人有朋至,须报丈夫”。这些不仅是规范,更有“处罚”:一旦违反,不仅女子名声毁了,还可能牵连家族。
唐代就有“清议”之风,一个女子哪怕只是被看到一次出门过于频繁,可能第二天整个县城的士人都在议论。而这种“名声”一旦败坏,就会直接影响婚姻前景,甚至兄弟的科考、父亲的仕途。
别以为只有朝廷的法律在限制女性,其实最日常的“铁笼子”是宗族。
在一个讲究“宗法血缘”的社会中,女性从出生那一刻起,就被归入父系宗族网络中,承担的角色是“他人之妻”、“宗族之女”。她不是一个独立个体,而是某某家的女儿、某某人的媳妇。自由出行?那意味着“失控”。
宗族中有“族长”、“长老”,还有庞大的亲戚网络——所谓“九族同堂”。一个女子是否常去庙里、是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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