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的发掘简报把石峡遗址为上、中、下三个文化层,还确定了大致的年代,上文化层的年代相当于西周晚期至春秋时期;中文化层的年代相当于夏商之际;下文化层以泥质磨光陶、夹砂陶与大量磨光石器共存为特征,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距今5000~4000年。简报中只是明确说明石峡遗址的第一至三期墓葬为‘石峡文化’,对下文化层的文化属性没有明确的表述。我觉得这个分法多少有一些问题。”
“什么问题?”朱先生问。
苏亦说,“就是过于简单,发掘简报是针对石峡墓葬分期,扩大到整个石峡遗址,不仅仅有墓葬,墓葬以外的文化层如何论述?肯定不能用墓葬的分期来囊括其中,因此,我个人的看法是把石峡遗址分为四期,以文化层为根据,把石峡墓葬囊括在其中,统一论述。”
他说完,朱先生笑道,“好小子,一下子就把我跟苏先生两人的学术成果都给否定了。”
苏亦连忙摇头,“可没有,我只是继承跟发扬。”
发掘简报主要是由朱先生撰写,而苏秉琦先生的文章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论述的,都是主张分三期,结果,他现在一来就分四期,某种意义来说,就是推翻。
还好不是颠覆,不然就离谱了。
“还有呢?”
“差不多是这样了。”
苏亦说完,两位先生就不依他了。
“你既然觉得要分为四期,应该有自己的想法吧?都说一说,不要藏着掖着。”
于是,苏亦就真的说了。
“其实,简报中,把开口于下文化层的墓葬,根据叠压、打破关系以及随葬器物的组合情况被分为三期,其他墓葬为第四期。我的思路也是从这里来的,而且,苏先生的文章对下文化层的年代也做了更详细的论述,认为下文化层不仅有距今5000~4000年的遗存,还包括距今6000~5000年的一部分遗存。我是把这些元素都结合在一起,然后重新划分的。”
对于这段话,两位先生也没有反驳。
研究分析,在前辈的基础上做进一步补充跟纠正,是极为正常的事情。
苏亦的说法,也不是胡说八道,于是,两人示意他继续。
“其实,根据我的研究,咱们可以把石峡文化或第③层早期分为第一期。”
“根据是什么?”朱先生问。
苏亦说,“主要还是根据陶器分类,这一时期的陶器的火候低,易破碎,纹饰有细绳纹、刻划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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