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得到了铜,为彰显胜诉,便用此铜铸造了这个匜。
再简洁一点就是:
牧牛有罪。
所谓大赦,就是从打一千下变成五百下。
剩下的刑罚变成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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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赔付的铜钱,被训做成了宗旅(族)之盉。
……
这个宗旅之盉也就是1975年在岐山董家村窖藏里面出土的训匜西周青铜器。
整个青铜器则是被董家村一个叫做董宏哲的农民给挖出来的。
一连挖出好几个青铜器。
最后上报有关部门。
全国各地的专家蜂拥而至。
岐山董家村也就是开始出名了。
仅仅是这个青铜器就可以讲述一个相当经长的故事。
从它的铭文考释,也能够去研究当时的社会制度。
比如可以知道西周的审判是由司法官吏主持的,理论上罪犯跟证人都必须到场,然而,贵族官员却享有特权,因此,牧牛奴隶的上司没有到庭,也是可以的。
甚至,口供成了主要的证据。
不过誓言也很重要。
也需要认证、书证、物证等证据。
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证据制度。
从某种程度来说,已经摒弃了夏商的神示证据。
甚至,这些出土文物也成为衡量存世文献《周礼》等典籍真伪最直接的证据之一。
那么李学勤先生,在文章里面都考释了哪一部分?
又有哪一部分,是前人的考释?
实际上,唐兰先生,在《文物》1976 年第5期,也写过《SX省岐山县董家村新出西周重要铜器铭辞的译文和注释》,李学勤先生的考释跟唐兰先生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异同。
器铭第 2 行的“成”字后一字,楷写作“?”若“?”,也是正确的,但在释读时却遇到了疑问。李学勤先生指出,在铭文里面这个字读为?,在文义上是不可通的”,并以《说文通训定声》所言“从(歺又)声的字常可和从赞声、献声互通”为据,认为这个字应读为谳。
《说文》:“谳,议罪也。”
李先生还指出谳的意义接近于判决”。
李先生的观点得到多数与会学者赞同。
那么唐兰先生的观点呢?
就没有人认可吗?
自然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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