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子’”。?
十八、司法实践中的南面尺度?
河南汲县出土的西晋《竹书纪年》残卷,记载了冉雍处理的 “盗牛案”:“卫有民盗邻牛,雍问其故,曰‘母病,无钱延医’。雍叹曰‘盗不可恕,其情可悯’,判‘罚劳役三月,代邻耕作,牛归原主,另赠药钱’。” 这种 “法情兼顾” 的判决,打破了 “刑不可赦” 的僵化思维。?
《孔子家语?刑政》记载,冉雍主张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并非绝对,而是 “大夫犯礼,犹庶人犯刑,皆当惩戒,只是方式有别”。他在卫国修订的《刑书》中规定:“贵族犯法,削其采邑;庶民犯法,量罪定刑;老幼废疾,减其刑三分之一。” 这种 “贵贱异刑而罚当其罪” 的原则,体现了朴素的平等思想。?
十九、商业管理中的南面思维?
卫国都城濮阳是春秋时期的商业重镇,冉雍在此推行 “市易法”:“设市官,定物价,禁欺行霸市,立‘公平秤’‘标准斗’。”《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此法实施后,“濮阳商贾云集,货物流通,税入倍于往年”。?
他还特别保护 “小商小贩”,规定 “大贾不得强占小市,月租减三成”,并设立 “赊贷处”,“贫民贩货者,可贷本钱,月息不过一分”。当地出土的 “市楼铭文” 记载,有商贩为感念其德,“集资建‘雍亭’于市中,置鼓以警欺诈”。这种通过制度创新激活商业活力的智慧,展现了 “南面” 者对经济规律的深刻把握。?
二十、灾荒应对中的南面担当?
冉雍任内遭遇 “卫大旱,赤地千里”,《春秋公羊传?定公十三年》记载其应对措施:“开公仓,发私廪,募富民出粟,立粥棚三十处。” 他还组织 “迁徙就食”,“将灾民安置于淇水沿岸,借水利之便垦荒自救”。?
更具远见的是,他趁此推广 “耐旱作物”,“令官田试种黍稷,获后教民仿种”,并 “编《救荒本草》,绘图解说可食野菜”。《卫世家》评价:“雍之救荒,非独赈济,更教民谋生之术,故旱去而民不饥。” 这种 “授人以渔” 的救灾理念,远超单纯的救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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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礼制革新中的南面远见?
冉雍认为 “礼过于繁,则民不从”,在卫国简化 “冠婚丧祭” 之礼:“冠礼三加即可,婚礼不用六礼,丧礼禁厚葬,祭礼去烦文。” 他亲自撰写《简礼》三篇,强调 “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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