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几百户人家,分散于方圆几十里的辽阔草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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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游牧之民家庭,周围几里地都没有第二户人家,在草原是稀松寻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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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偶然光顾,期间与人发生争执,甚至出现命案,多半是直到尸体腐烂发臭,引来秃鹫等食腐动物,才会被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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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汉人地界,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便有可能发生杀人坑尸,毁尸灭迹的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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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草原,就是一片方圆数百上千里,乃至数千上万里的超大型深山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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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在华夏农耕文明社会屡试不爽的控制人口流动、降低治理成本,以最小的成本维护社会基本治安的逻辑,在草原上就成为了空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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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人口流动,就像是鸟类翱翔于天空,不受控制,甚至不受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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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乎完全遵循野生动物自然法则的人口流动频率、范围,也是的游牧之民的社会运转逻辑,无限接近最原始的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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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自然界的每一种动物一样——游牧之民之间的关系,往往并不存在恩义、友谊,亦或是仇恨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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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强,我就肯定会在饿了的时候吃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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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你弱,我就肯定躲着你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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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者‘吃’弱者,旁观者也不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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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睹弱者被强者‘吃’掉,旁观的弱者也不会兔死狐悲,而是会说:做强者就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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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努力成为强者,然后吃其他的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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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华夏人才会说:蛮夷茹毛饮血,率兽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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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无论是从社会体制、社会运转逻辑,还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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