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耳熟,在三轻峰那些迟迟无法引气入体的时光里,凌风也常常会这样和知顷说,你师尊是千年难得一遇的天才。
边亦和知顷说了好多剑法和招式,好多这些年的经验和浓缩精华,知顷听了又听,最后的注意力总是无法控制的放在边亦身上。
那天的晚风吹起来带走了燥热,知顷的酒气也被吹得一干二净,边亦笑着说知顷的衣领乱了,抬手去抚平那点褶皱。
边亦指尖按在知顷胸口,知顷再一次不受控制的心潮澎湃。
他是真的喜欢上了边亦。
知顷抬手,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心思却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
亏得他下来是为了帮边亦挡桃花的,现在他却也变成边亦人生中最不重要的,一枚棘手的桃花。
他是那种只要喜欢一个人,怎么都藏不住的性格,恨不得去和全天下昭告自己喜欢他。
但是在对象是边亦的时候,他心下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要不要就这样吧。
就这样不去挑明吧,边亦本身还没看清楚自己的前路,他也并不想成为边亦漫长人生路上的障碍。
边亦好不容易在酒醉时推心置腹,找到了一个愿意帮助他的人,要是这个人很快也背弃他,那也太让人伤心了。
他不去说明,他就永远和边亦是“师徒”,这个修真世界师徒并肩并不是罕见事儿,自己作为徒弟一直陪在他身边,又何乐而不为呢?
他想着,就见边亦的指尖伸到自己肩头,拿走了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沾上的一片落叶。
喜欢一个人竟然是有点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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