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哺之时,阳光还泛着正午的余热。
那一丛丛泛着新绿的月牙幼叶,尚且稚嫩地偎在枝头,挡不住多少光热,无数煅得滚烫的金色的长矛,便从肥大的空隙里,凶猛地斜刺下来,在姜黄棋盘的两端,跃动着、颤抖着,洇出一蓬蓬粼粼的斑驳光斑,将墨线划分出的楚河汉界,照得明亮又慑人,聚着强烈的热意,仿佛在下一秒,就要滋啦一声,冒出一股袅袅白烟,把方正的木盘烧出星星点点的小洞。
这些话语,仿佛生成了一群蛰人的胡蜂,飞了上来,拿那浑身沾着粉的、绒绒的毛刺,刮搔着郁昌敏感的耳道。
楼下的老头仍在强聒不舍,那些模糊的谈笑、叫嚷,就像一巢巢污黑的蝙蝠,挥舞着翅膀,在郁昌的耳畔扇出一阵阵腥风,如那柳絮一般,无孔不入,沾满耳廓,惹出恼人的燥痒。
他躺在床上,感觉眉骨下方的凹陷处,就像粘着一块通红发热的炭,不得不再次阖起眼皮,把一张沾着水珠的脸,朝下结实地埋在枕头里,足足持续了一刻,差点没憋得厥过去,才费力撑起胳膊,像一只肚皮朝天的乌龟那样翻过来。
郁昌吐出一口浊气,抬起右手,盖在上半张脸上,挡住了迸射进来的光线。
不知是走了水逆,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自打年后以来,他在职场上面,就像穿行在乡间泥泞的小路上,疙疙瘩瘩、磕磕绊绊,不仅难走又崴脚,还溅起满裤子的泥巴点,惹了一身脏。
其中的第一个人,是公司里刚刚转正的实习生,叫做刘青云。
照理来说,刚进门的新人,尤其是这种没什么资源背景的,初初上手,都会被领导踢去当接锅侠,就像当初的郁昌一样,被分配到这个毫无水花的领域,所需要付出的辛苦程度,和那些优哉游哉、负责优良品种的躺赢同事,完全没办法相比。
他每次来公司,都穿着同一套不合体格的西装,短了半截,从皮鞋上方,紧巴巴地露出一段灰白的袜子来。袖口两粒金属的纽扣,其中一颗,已经脱了线,尴尬地留着短短的尾巴,垂坠在洗得发白的肘底布料下。
最开始,郁昌看着对方,就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因此,他并没有在交接上过度刁难,简单地交代了一些必须的资料,就把这个菜鸟丢去一边,不再管束了。
郁昌被激得发毛,旁敲侧击地问了一回,发现刘青云的手段,确实非常人能比。
他得知,此人单是为了一个不怎么重要的主任,就能五点起床,驱车两小时,恬着脸跑去人家儿子婚宴上蹲守,排开八个鼓鼓囊囊的红包,外加一条沉甸甸的足金项链,随礼随得悄无声息,却牢牢抓住了医生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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