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间,沙子坡自卫队逮住了有血债且与苏维埃为敌的潜逃的原乡长郭书清,自卫队员想把他当场枪毙以平民愤,特区革命委员会知道后立即制止,指示乡苏维埃将此人暂时收监,立案调查,待搜集证据,整理材料后举行公捕、公审。取证完毕后,在麻竹园召开群众大会宣布逮捕,并押至特区革命委员会驻地——土地湾监房。经特区革命委员会复查、终审,鉴于该罪犯血债累累,证据确凿,将其押回沙子坡执行处决。
1934年8、9月间,敌军黎刚师奔袭黔东特区革命委员会驻地——土地湾,虽然在半路就被红军打败,但从敌人的偷袭行动中,红军怀疑内部出了奸细,经查,奸细就是混进红军队伍的征粮部长方锡之。他与敌副团长肖素芝、敌乡长孙秀亭暗中勾结,将“省政府驻地在土地湾,只百十人,二十来条枪”的军情送达黎刚师部。初审时,方锡之矢口否认,并振振有词地把这一罪名转嫁到忠诚于苏维埃事业的几名干部身上。当审判员把他如何与肖、孙勾结,情报内容和与敌军师长黎刚接头地点、联络方式等等证据摆出来时,方锡之才脸色突变,软瘫在地。经公审,奸细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司法工作开展以后,还挖出了混进革命队伍的杨洪定、杨昌凡、兰献珍、刘兴元等反革命分子。此四人属地主,都有百多挑谷子的田产,设法混进红军队伍中,杨昌凡当了甘溪区游击大队大队长,兰献珍当了分队长,杨洪定当了副官。随着土地革命的深入,革命革到自己头上了,于是他们暗中与敌区长敖朝聘勾结,写信向敖表达“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忠心。此案破获后,在上坝开了公审大会,红九师师长钟炳然、政委廖汉生亲自参加了公审大会。会上,按照《没收土地和分配土地条例》第二十二条关于“苏维埃必须同自己组织内袒护地主富农的倾向作斗争,甚至有地主富农暗藏在苏维埃里,必须无情的洗刷出去”的规定,杨洪定被判处死刑,处决于长岗岭,其他三人也受到应有的惩罚。
司法系统的建立和司法工作的开展,虽然时间不很长,但工作量大,破获了大小数十个案件,有效地打击了敌人的破坏活动,特别是召开公审、公判大会,在社会中影响极大,受教育的面很宽,起到了宣传和组织群众,打击和震慑敌人的作用。这项工作,为开创黔东革命根据地,扞卫苏维埃政权,保卫土地革命成果和发展苏维埃运动做出了积极贡献。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六、推动商业的发展
红三军和黔东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8页 / 共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