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记载:“红三军因神匪(神兵)之请求,乃移驻沿属之枫香溪及谯家铺一带,二十六日至沿三十里之淇滩及天宫井一带征收粮食。……自红军移驻谯家铺后,时派出游击队四出征收拉肥。”可见当时打给养影响之大。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捉“肥羊”,是根据地创建初期一种财政征收特殊手段。其作法是派遣小分队到苏区以外地区将土豪劣绅当家人或国民政府重要官员捉来,令其家人用钱来赎回。如在酉阳境内抓了一名叫莫二老爷的大土豪,带到沿河后,由他写信给家中,送来50支枪和5箱子弹赎回;在印江,抓来一名地主,他自己写信回家,送来300块光洋赎回;在石梁抓了一个前清秀才,家人送来200块光洋赎回。这种筹款方式,虽然不规范,不稳定,但在根据地初创时期,也的确行之有效,一定程度解决了财政上的一些困难。随着根据地的巩固和扩大,这种手段即行终止。
(五)工业收入
工业收入,在黔东苏区财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虽然不大,但却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而且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新创建的根据地,为巩固苏维埃政权,支援前方战事,必须积极发展工业。黔东苏区工业有三类:一是红军和苏维埃政府自己创办的工厂;二是扶持农民创办的工厂;三是地方原有的作坊。在这三类中,第一类产品未进入市场销售,不是直接创收,而是从节省开支上间接增收。红军在枫香溪、沙子坡、香树坪、南腰界、汤山镇等地先后建立了军械修理厂,制造马刀、梭镖、修理枪支、改装子弹、制造火药、炸药、手雷和缝制军服等等。红军在沙子坡大路曹建有一个较大的兵工厂,这一带的铁匠全部集中在这里,既炼铁、铸铁,又打造刀、戟。谈起这个厂的规模时,当地的老百姓说:“每到晚上,工厂的炉火映红了半边天。”第二类,主要是在苏维埃政府支持下开办的煤厂、水银厂、石灰厂、榨油厂,它直接为红军修械厂服务,为苏维埃政府提供储备品和供给品。1934年8月到10月间,红军在南腰界雇了近百人专门开采冶炼汞。产出水银全部交由监护队封存。第三类则是分散在民间的诸如造纸、纺织、染布等作坊。这第二、三类虽可直接提供税收,但为了鼓励和推动工业发展,苏维埃对这些工厂采取免税和少征的政策,所以实际财政收入甚微。
(六)农业收入
农业税是苏区当年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黔东革命根据地内进行土地革命后,广大贫雇农都分得了土地,生产力得到解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