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哪个不是人情世故的老手,瞿英一句话就够他们掌握到关键信息,一个比一个口号喊得漂亮,话也说得让人舒心。
酒过三巡,也有人深情地端起酒杯开始忆往昔,路远天哭笑不得地打断道:“我又不是不回来了,一个个这么煽情做什么。”
末了自己仰头喝完杯里的酒:“好了各位,想说的话都在酒里了,大家趁早回去歇着吧。”
还好没人喝得烂醉,轮流坐上代驾的车扬长而去,最后剩瞿英站在旁边,她手揣在兜里,朝路远天抬了抬下巴:“陆总,速度够快呀,房子都买好了?”
路远天算得上今天喝得最多的一位,头发被撩起来,露出光洁的额头,脸颊被酒精熏成红色:“什么速度不速度的,这套公寓楼早在我来海市的第二年,赚到第一桶金时就买好了。”
瞿英若有所思点点头:“那时候你就做好有一天回雁市的准备了?”
这话把路远天说得一愣,瞿英以为自己找到了真实答案,嘴里念念有词道:“难怪呢.......”
其实不是,路远天心想,他买这套房子是一时冲动,那也是他人生中第一次买房,看着卡里富裕的数字,满怀激动买下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只为了给自己留个在雁市的念想。
那时候他和楚秋山刚分开第二年,忙碌的工作让他几乎没有私人时间与生活,每天平均只睡四到五个小时,像个电动陀螺一样在海市扩张事业版图。
忙到没有一丝喘息的生活让他无暇顾及与楚秋山分离的思念与落寞。
直到某一天,路远天忽然梦到楚秋山,梦到他们分离时那个潮湿的雨季。
他从梦中惊醒过来,决定还是不要用拼命的工作来忘记楚秋山,与此同时,他也害怕时间一久,自己真的忘了楚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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