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庄史的案子。”
随后跪在马车上,双眼通红,噙着泪水,将自己跟庄史的缘分一一道来,听得李为不由得唏嘘。
“原来是罗兄的至交好友,可是这案子已经定案了,想要再翻案岂不是……”
后半句话他没有说出来,但他们两人都心知肚明,想要再翻案不仅难于上青天,更意味着,吏部要亲口承认,是因为自己的原因,不够负责导致案子被查错,让人沉冤如此。
打脸的事情,做起来确实有难度,还要冒着被圣上责罚的风险,不得不说是艰难。
“不打紧,先查着,日后有机会再翻案,若是没机会,那我们知晓就好,清明时候,我去给他倒上一回酒,告诉他,让他也在下面安心。”
话都说道这个份上,李为咬牙点下头,至此他们重新着手于庄史的案子,这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一跳。
别的案子记录都细致认真,唯独庄史这个草草了事,附上的说辞虽然表面上看得过去,可深究起来,直觉告诉李为不对劲。
虽然他没有宰相,还有三朝元老般两袖清风,他是占过些小便宜,可伤天害理,冤假错案,他是断然不会去碰的。
这案子必然是有人在背后推动,做了手脚。
两人细细查完,果然发现不对劲。
“回皇上的话,臣在翻阅档案记录时,发现庄史之死不对劲,上写着家中藏匿大量的金银,可他的妻儿身上的衣服满是补丁,随后走访周围的邻居,他们都不肯相信庄史是个贪财之人。”
李为继续说:“在描述之中,庄史经常救济穷苦百姓,为他们生计想办法,以至于自家经常缺衣少粮,不少日子还要向他们借点柴米油盐之类,所以藏匿打量金银着实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