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件比较令人费解的事情。
首先,我不太容易陷入感情。这一点无论是我,还是关心我的其他人,都已经能坦然接受。我的父母在移居美国之后,也不再奢求我能找到归宿,只是留意起了替我领养一个孩子的渠道。他们的心愿已经不是替我找个好丈夫,而是替他们找到接班人。
另外,我仅有的一次恋情是和一个比我大10岁的男人。我的父母用尽心力和手段棒打鸳鸯。我知道后心如死灰,毕竟那时我还不到20岁。我觉得这件事是造成我难以再信任人的关键。
而我对绯色
想起她,心情总是特别。心口总像要呼之欲出什么。我并不确定那是什么,是一种情绪么?
带着烦恼我住进了小镇里,天不亮大家就会去镇里唯一的酒馆吃三明治。然后去天主教堂坐一坐,仿佛一天就可以过去了。
有一天晚上,月光皎洁,民宿里羊毛毯散发着淡淡的柏木香,远处传来牧笛声,这是老韦什的晚间活动。
只是今夜,月光更显清明,心中却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一片浓雾茫然。
情绪就这样在心间慢慢发酵,心口又在呼之欲出着什么
我突然领悟到,这是思念!
奇怪的是,我喜欢这种感觉。
第二天我就收拾行囊回了国。仁慈的老板纵容了我的任性,他说:孩子,真高兴你能够偶尔为自己考虑。这让我觉得不会亏欠你太多。
还在机场的时候,我打开了qq,令我失望的是,绯色并没有留言。
我想起来,我甚至都没有她的手机号,当然,她也没有我的。
回到住处,我迫不及待地上了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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