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我特意找了一本百合漫画,故意拿出来在她面前晃了晃,注意不放过她任何的微表情。
可这家伙根本像无视了周遭的一切,包括那本被我晃来晃去的漫画。她就只用含笑的目光追逐着我。
看我干嘛?看漫画。我把漫画摊开在她面前。她这才恍然似的低头看了眼那漫画。
你不会真的想看漫画吧?我初中毕业后就不在看了。说完把那漫画书拿在手里,歪头看了看封面,停顿片刻,飞快扫了我一眼,埋着头喝起咖啡来。
这是好现象,我决定乘胜追击。
哎,你对两个女孩子相爱有什么看法?我承认,她那把自己埋起来的动作取悦了我,所以说这话的语调扬了扬,最终的效果却出奇的像是调情。
这话也成为魔法,令她听后竟从耳根红到了锁骨。
她穿了一件黑色的宽松衫,露出胸口以上大片的肌肤。此刻,她就像个红彤彤的被烧熟的兔子。局促不安,眼神闪闪躲躲。
好可爱,好想咬一口。
我在想什么?
嗯?我加重语气问,天知道我其实是在调戏她,是真的很想调戏她。
第12章
只是那天之后我就动身去了西班牙。项目所在地是一个小镇里奥哈。我对欧洲西南部的国家都不甚有好感。所以同事知道我主动申请去西班牙,眼中都充满惊异。
这一点我在飞机上终于想通了,我在逃避。
我不喜欢公孙喜欢绯色,更不喜欢面对公孙追求绯色的事实。
至于原因,恐怕我已对绯色形成了占有欲。这对一向寡淡的我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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