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何雋因判苏维埃籍鲍罗廷妻子无罪释放,受军阀张大帅迫害,从北平逃难回家乡躲避,一九二八年皇姑屯事后,才敢重新北上,却又不敢返回北平,只得窝在天津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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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末有专门交代,这篇《燕京逃难记》写於李守常先生“殉义后翌年八月十五日”、“追忆往事,不胜晞嘘,濡笔记此,以志不忘,且告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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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位歷史的亲眼见证者,下落清晰可查,又怎能不让何金银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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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经周折,何金银终於在津门老城厢见到这位已经六十六岁高龄,白髮苍苍、形容枯搞的“本家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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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同志,不用一口一个『义士』、『律师”称呼我,按照津门的一贯说词,我选的这个行当,私下里是要被人们蔑作『讼棍”的存在,勉强餬口,哪有那么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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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的天津律师协会负责人当即插嘴:“何老,您自谦了!您来津门二十三个年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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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津门有名的律师!这些年主打財產纠纷案子,您给自己立下的承办案件原则,在整个津门同业圈子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即便再是贱业,也该称呼一声『讼师”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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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何金银再三追问下,这位负责人慷慨激昂的复述起何老的“办案原则”来:“无理者不办!无诉讼必要者不办!欺凌孤寡者不办!事涉土劣、悖逆、奸盗、邪淫者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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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金银不由得肃然起敬...旧社会的律师,如此自律,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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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这些轿子人人抬的鬼话了,公安同志从北平特意来津门找我的原由,昨天户籍警上门时我已知晓,没想到啊,实在是没想到...这都过去了二十四年,白云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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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我也从一个怀揣可笑正义的壮年讼师,变成了一个垂垂老矣的將死老汉...竟然、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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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音及此,何老浑浊的眼眸里已然泛起泪,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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