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朝廷标榜‘满汉一体’,实则‘行民族压迫之事实’,现在可大声斥之为污蔑。为何?满汉各民臣民权利各自相等。爵位、官职亦有同样法度调整,满人逐步废除八旗制度。无国家豢养之先天优势,如此再言民族压迫,岂非睁眼瞎话。”皇帝最后断言,“今后在帝国,各大民族之区别只有服饰、文字、礼法、习俗之不同,无政治权利与法律人格之分野,天下各族协和,俱为我帝国臣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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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一后而安百年社稷,朕如何不为?朕意已决,诸卿毋庸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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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立后从传统的高度上升上巩固江山社稷的高度之后,对于这件事情的反对意见已经不可能再公然表示了——否则就是对皇帝安定社稷、巩固大局不满,定一个“心怀怨望”亦无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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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亲贵虽然心中也有不平,但以载沣、载涛、善耆、伟等主要大佬赞同为突破口,剩余的虾米也掀不起风浪来,当然,这当中醇亲王福晋瓜尔佳氏因为颇有先见之明,早与后关系密切,倒是乐见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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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四年,在巩固了朝廷大计与亲贵事务之后,皇帝将改革的主要阵地转向了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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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同以来,因为仰仗地方镇压太平军之乱,中枢对地方政权之掌控已渐露失控之状,及至庚子国变时江南诸省出台“东南互保”协定之后,朝廷之权威已落到堕无可堕的地步。新政以来,随着李鸿章、刘坤一、袁世凯、张之洞等封疆大吏地陆续辞世,朝廷终于能腾出手来加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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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在各省军权收归国防部、各省议局建立之后,朝廷以地方议会制衡地方政权,以中央统辖破除地方拥兵自重危险之后,中枢与地方关系开始逐步逆转,朝廷开始掌握了改革的主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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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四年五月初五,以直隶地方政权改革为标志,揭开了各省的相应政治架构改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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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总督之名依然不变,但仅为本省民政最高长官,不负军事责任;原有布政使、按察使改为本省民政次官,辅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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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民政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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