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统者不得授予,原有宗室爵中的世子和长子两级分别改授贝勒和贝子,皇帝之子从贝子开始授爵,镇国公、辅国公对应为新爵位中的一至二等公,不入八分镇国公、不入八分辅国公对应为新爵位中的一至二等候,一至三等镇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伯、一至三等辅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子爵、一至三等奉国将军对应一至三等男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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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法》同时规定了爵位的继承,区别为世袭罔替与非世袭罔替两种,倘若是世袭罔替的爵位,那么授予此爵位后,子孙后代继承的仍然是这个爵位,级别不会发生动摇,倘若是非世袭罔替的爵位,则每过一代子孙所继承的爵位就要降等,防止子孙躺在先人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但新《爵位法》与旧有规定出入较大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降等,原有爵位法规定一代只降一等,新的爵位法规定一代降三等,最多九代降完,二是授爵时间,原先宗爵子弟一出生就有爵位,现在规定只有年满15岁,接受完基本教育,通过考核的才能袭爵,避免+亲王,两个月大的云骑尉这样的尴尬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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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大批亲贵已经在叛乱中被消灭或褫夺爵位,剩余的前不久都晋封了一级,因此《爵位法》的颁行并未受到阻力,而由于功臣爵与宗室爵的一体化,让所有舆论都评论认为,皇帝实践“满汉一体”、“融合域”的目标是努力且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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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新四年正月过后,全天下的臣民都在关注皇帝的子嗣与将来的地位继承,根据《帝国日报》披露的消息,再过半个月,陈璇和容龄都将临盆,她们两人谁能能诞下皇子,谁家就有可能入继大统,甚至还有可能问鼎中宫……第三次机遇 第三卷 第九十五章 制度改良\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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