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我们的教义,让他们慢慢地接受礼节,以革除他们的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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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在这过程中,老祖宗还是体现出了很大程度上的统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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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大明律,“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务要两相情愿,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九十。男女入官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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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蒙元帝国遗留下来的蒙古人和色目人如果要结婚的话,只要两厢情愿,可以和汉人结婚,也可以互相通婚,但是不允许蒙古人和色目人在本族内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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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违反,就杖责九十,男方女方都要充入官府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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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的目的,就是最大程度上模糊民族的界限,尽快让大明的百姓形成统一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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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在这个过程中,有没有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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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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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回回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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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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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国人不愿与回回钦察为婚姻者,听从本类自相嫁娶,不在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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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大明律规定,回回钦察人可以在族内本类自相嫁娶,如果中国人愿意与之嫁娶,那么不受限制;不愿意与之嫁娶,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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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什么原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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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回回钦察牵扯到宗教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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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朝廷在加速民族融合的同时,十分警惕宗教的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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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回回钦察也被视为大明子民,也可以在两厢情愿的情况下,自由的和大明百姓嫁娶,但是并不强迫回回钦察与其他民族进行融合,而是允许他们在本族自己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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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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