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佞受惩’,这才是治国之道。” 殿外阳光正好,照在 “风宪司” 的匾额上,金光闪闪。
百姓在街头听说此事,纷纷感叹:“从前勋贵犯法没人敢管,如今谢大人来了,律法终于能护咱们了!” 街头巷尾传唱着新编的歌谣:“风宪官,清腐贪,勋贵犯法案如山,南疆稳,百姓安,大吴江山万万年。”
片尾
《大吴会典?勋贵法》 载:“德佑三十一年,帝诏‘废勋贵免死铁券之特权,凡涉贪腐、通敌、谋逆者,与庶民同罪’,‘三法司会审时,需有风宪官监督,确保公允’。同年,‘龙州土司叛乱平,设流官治理,南疆始定’,‘岁贡增至往年三倍,百姓安居乐业’。
《大吴史?谢渊传》 评:‘穆之清算,非仅除一奸佞,实乃破 “勋贵凌驾律法” 之弊,立 “法治高于特权” 之规。渊以风宪之权,持铁证破朋党,以公心平叛乱,故 “天下服其公,百姓感其德”。’
卷尾
《大吴史?德佑本纪》论曰:“德佑一朝,‘镇刑司之废、李穆之清’为两大转折,前者‘革吏治之弊’,涤百年积秽;后者‘破勋贵之障’,碎朋比之网。帝萧桓‘能纳忠言,不护亲贵’,虽有南宫之困,终悟‘法为治世之本’;谢渊‘能持铁律,不避强权’,虽历风波之险,终守‘民为邦本之初心’。故‘内无贪腐之患,外无叛乱之忧’,天下粗安,四海归心。
‘夫国之长治,在 “法明、吏清、民安”。法不明则权滥,权滥则奸佞生;吏不清则民怨,民怨则邦本摇;民不安则国危,国危则社稷倾。德佑之治,非天幸也,盖因帝能守‘法不阿贵’之规,臣能持‘纠偏绳缪’之责。镇刑司废则法明,李穆清则吏清,南疆定则民安,三者相济,方得中兴之局。
‘观夫前代,或法弛而权横,或吏贪而民叛,皆因‘法随人变,权超于法’。德佑一朝,以‘整肃’立纲纪,以‘铁律’固根基,故能破勋贵之锢,安南疆之险,为后世垂范。史称‘德佑之治,启于法治,成于吏治,终于民安’,信哉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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