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青山县闷热难耐,蝉鸣声此起彼伏。兴华普法法律服务中心的空调嗡嗡作响,却驱不散调解室里凝滞的紧张气氛。渠成顺看着眼前剑拔弩张的两拨人,轻轻推了推眼镜,示意周万发开始调解。
钱某攥着赵扬的手,指节发白。15 岁的赵扬低着头,校服衣角被他揉得皱巴巴的,眼神中满是不安与期待。对面,赵宏的妻子王英带着儿子赵小刚,身旁还站着赵伟光其他的亲属,众人脸上写满了排斥与不满。
“赵扬凭什么分遗产?他不过是个私生子!” 赵伟光的堂弟率先发难,刺耳的话语让钱某浑身一颤。
“根据《继承法》,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张忠民翻开手中的卷宗,声音沉稳有力,“赵扬虽然是非婚生子女,但在遗产继承上,他和其他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有权继承赵伟光的合法财产。”
王英脸色一变,急忙说道:“那我呢?我丈夫赵宏先于赵伟光去世,我作为妻子,难道不能代位继承吗?” 她身旁的赵小刚怯生生地拽了拽她的衣角。
戴世龙摘下老花镜,用衣角擦拭着,缓缓开口:“《继承法》第 11 条规定得很清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你作为赵宏的妻子,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但赵小刚作为赵宏的儿子,有权代位继承赵宏的应继份额,不过在他成年之前,你享有代管权。”
周万全在一旁补充道,同时翻出泛黄的法律条文汇编:“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确保继承关系的严谨与公平。代位继承有明确的范围限定,就是为了避免继承秩序的混乱。”
方梅举着录音笔和相机,在角落认真记录着每一个细节。作为晨报记者,她敏锐地察觉到这个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意义,这不仅是一场遗产纠纷,更是对传统观念与法律平等精神碰撞的展现。
“这太不公平了!” 赵伟光的亲属们纷纷叫嚷起来,“一个私生子,还有个小毛孩,凭什么分走这么多遗产?”
钱某突然站起身,眼眶通红:“这些年,赵伟光虽然没有和我结婚,但他一直尽力照顾赵扬。他临走前,还拉着我的手说,一定要让孩子得到应有的东西。赵扬是他的亲骨肉,为什么不能继承?” 赵扬抬起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张彩娇快速记录着双方的陈述,心中满是感慨。她想起整理过的众多继承纠纷案件,每一个背后都有着复杂的情感与利益纠葛。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