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视镜里的汤德正在嚼口香糖,阳光把他的金发照得像一团融化的蜂蜜。他的白皮肤在夏天总是晒得发红,脖子上还留着上周去海滩玩时晒出的泳裤印,像条滑稽的白绷带。
“你确定要去那个派对?”我调整了一下方向盘,路口的红灯突然跳成黄色,“听说主办方查得很严。”
“放松点,”汤德把口香糖吹成一个泡泡,“我们只是去看热闹,再说——”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又指了指我,“你见过这么守法的白人吗?”
我笑了笑没说话。其实我不是白人,只是出生时就得了白化病,皮肤比汤德还要白,头发是浅金色,瞳孔是淡褐色,不熟悉的人总以为我是混血。只有汤德知道我身份证上的种族栏写着“黑人”,这是我们从穿开裆裤时就共享的秘密。他总说这是上帝开的玩笑,把两个本该活在不同肤色世界里的人绑成了死党。
绿灯亮起时,一辆卡车突然闯了红灯。刺耳的刹车声像把钝锯子,狠狠割开了午后的燥热。我只记得方向盘猛地往左边拧,汤德的惊叫声混着玻璃碎裂的脆响,然后眼前就被一片刺目的红糊住了——不是血的颜色,是安全气囊炸开时的红色。
再次睁开眼是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消毒水的味道钻进鼻腔时,我动了动手指,发现手背上缠着厚厚的纱布。护士说我们俩都伤得很重,尤其是皮肤大面积擦伤,医生用了最新的皮肤再生技术,“就像给你们重新刷了一层漆”。
拆纱布那天,汤德先掀开了自己的袖子。他发出一声怪叫,我凑过去看,他原本晒得发红的胳膊变得像宣纸一样白,连手肘处的那颗褐色痣都不见了。“这是什么鬼?”他摸着自己的皮肤,指尖划过的地方连一丝纹路都没有,“我妈要是看到我这么白,肯定以为我在医院偷偷美白了。”
轮到我拆纱布时,护士递来一面镜子。镜中的人让我愣住了——我的皮肤比汤德还要白,是那种没有任何杂质的瓷白,连白化病患者特有的淡粉色毛细血管都消失了。头发依旧是金色,可瞳孔变成了纯粹的浅灰,像蒙着一层雾的玻璃。
“医生说这是技术的副作用,”护士在旁边记录着什么,“新生皮肤暂时无法生成色素,可能需要几个月,也可能……永远这样。”
汤德突然笑了,撞了撞我的肩膀:“现在好了,我们俩站在一起,连亲妈都分不清谁是谁。”
我勉强扯了扯嘴角,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以前虽然是白化病,但我知道自己是黑人,知道外婆总爱在我手心画黑色的太阳,说那是我们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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