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物,SiSi按在心底最深、最暗的角落,任它发酵成自我厌弃的毒药?
恋足癖,它是种病,也可以不是,就看自己心态如何去接受——不,关键在於,这世界允不允许我用平常心去接受自己?或者说,我能不能在无边的审视和预设的厌恶中,挣出一丝缝隙,让自己喘口气,对自己说:「原来你喜欢这个啊,没关系。」
我渴望的,从来不是放纵,而是被看见。被理解。被平常地对待。
我有时会幻想,有个人能知道。不是知道这个癖好,而是知道这份喜欢对我而言,意味着什麽——是心跳漏拍的x1引,是力量与线条的美感,是汗水中蒸腾的生命力,是一种笨拙却真实的悸动。
幻想他不要皱眉、不要嘲笑,不要露出那种彷佛看见了什麽Hui物的眼神。
只是平静地、甚至带着一丝好奇地点头,然後说:「哦,原来你喜欢这个啊。」
像是在说:「你喜欢吃巧克力?」那样自然。像是在讨论今天天气不错,或者那部电影很好看。那麽轻描淡写,那麽理所当然。
可这简单的自然,对我来说,却像隔着天堑。因为现实不会那麽简单。现实是紧闭的嘴、躲闪的眼、和深埋心底、日夜啃噬的自我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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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说出口,最深的枷锁不在外面,而在里面。不是因为我怕他们不接受,是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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