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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记得,他坐下的时候,那脚刚好轻轻擦过我椅子下的脚,那一下很轻,像羽毛拂过,却带着皮肤的温热和汗水的微咸气息。但我却像触电一样,一GU麻痒从脚背瞬间窜上脊椎,心脏在肋骨後面疯狂擂鼓。有一点汗味,不难闻,是那种放学後的空气混着皮肤的热气,是活生生的、运动後的气息,带着一种原始的坦率。
那偷偷凝视的几秒钟,成了沉闷课堂里唯一的光亮。那种ch11u0的、毫无防备的姿态,像一剂强效的吗啡,足以镇压我一整天的惶惑与孤独。那是一种没有伪装、没有防备的坦率。一种我渴望至极却永远不敢拥有的坦率。
我总是看得太久,目光贪婪得像窃贼,却从不敢靠近。连呼x1都怕惊扰了那短暂的幻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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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慾望的初蹄,也是最深的诅咒。
我的喜欢从来不能说,甚至不敢想。
「恋足癖」——这三个字像冰冷的标签,贴上来就带着黏腻的耻感。网路上塞满了猎奇的窥探和粗暴的审判,告诉我这是「怪癖」,是「病态」。
它真的是病吗?当那双脚x1引我时,心跳加速的悸动、指尖发麻的渴望,是如此真实纯粹。它点燃的火焰,灼热却不肮脏。
还是说,病的是这个世界看它的眼光?是那些预设的「正常」,是那些轻易贴上的「变态」标签?病的是我必须把这份真实的悸动,当作见不得光的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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