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8 章:税银铸炮(至元二十七年冬?军器监工坊)
军器监工坊的铜钟在冬至日清晨敲响,萧虎带着三司联审的税银调拨令踏入库房。税银入库已历 “三验”:镇南司核数量,镇北司验成色,通西司查来源,入库单上盖着三族官印,与《元史?食货志》“军用调拨需三司联签” 的规制严合。“三成税银专司铸炮,” 萧虎对军器监少监张仲谦道,银箱需用特制铜锁,钥匙由三司与军器监分持,“开箱需四人同到,” 防私用挪用。
调拨流程按 “入库 - 核验 - 划拨” 三步进行:库吏用象牙秤称重,税银共五百两,每锭五十两,银面刻 “至元二十七年税银”;验银官用磁石笔检测,无铅锡掺杂;张仲谦在调拨令上按指印,蒙古文 “张” 字与萧虎的朱批并列。库房外的虎卫营甲士全程值守,银箱搬运时铺红毡,“这不是普通银两,” 萧虎强调,“是护境的根基,” 每锭银都承载着税户的信任。
军器监的采购令传至商路驿站,西域商人伊斯玛仪带着硫磺样品赶来,他的商队持有 “军器原料专卖证”—— 这是经通西司审核的资质,证上八思巴文编号可追溯产地。“硫磺需来自河西走廊,” 张仲谦用银针刺样品,纯硫磺应呈淡黄色结晶,“若含砂石,” 会影响火药纯度。硝石商人李三的样品则需用 “火试法”:硝石遇火应爆燃,他的硝石爆鸣声清脆,“这是上等‘盆硝’,” 周显在旁记录,纯度符合 “硝六” 标准。
采购合同用三语书写,明确原料等级、价格、交货期,违约需罚银十两。运输环节设 “护料队”,由虎卫营与商人护卫共组,“硫磺与硝石分车运输,” 间距十里,防意外爆炸。伊斯玛仪的骆驼队出发时,张仲谦亲自封箱,箱角贴三司联合火漆,“沿途驿站需验印放行,” 这是防止原料流入叛军之手的铁律。
军器监的火药坊内,工匠们围站在青石台旁,按 “硝六硫一炭三” 的古方配料。周显手持《武经总要》抄本,用铜制量斗分取原料:硝石六斤、硫磺一斤、木炭三斤,“每料需称三次,” 误差不得超一钱。硫磺需先在铜锅中熔解去杂质,木炭需用桑木烧成,“桑木炭火力匀,” 他对徒弟赵二毛道,这是从多次试验中得出的经验。
混合过程用 “石碾慢研法”,三匹马拉碾,每碾百圈需停歇,“防摩擦生热自燃,” 坊内严禁明火,照明用透光石窗。质量检验分 “燃速试” 与 “威力试”:取一钱火药置于铁板,燃烧应均匀无残渣;取一两火药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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