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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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让桀骜不驯的山民听话,变作顺民,还能有什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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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当然是让他们吃饱穿暖,给予利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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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叙又写:“然利不可轻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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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随便便,直接奉送,那肯定是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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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便要利用山林的特性,在山下要道开辟榷场,召集商贾,形成互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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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商贾以盐茶布匹、粮食等物,与山民交换各类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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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叙又提到,设立市场只是一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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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场以后更要管控物价,立“平准之法”,使山珍发挥出山珍应有的价值,使商贾不至于因利而乱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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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长治久安”的又一个关键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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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叙写:“宜令首批得利之民,举发同寨悍匪,能擒贼酋者,赐田免赋;隐匿不报者,连坐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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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子之矛,陷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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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以利导,再以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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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则“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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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墨落定,陈叙心潮微微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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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篇策论,可以称“善”,也可以称“毒”,既为善策,又为毒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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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当真以此策去平一地山民,怕是不知道要掀起多少血雨腥风,引来多少亲朋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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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慈不掌兵”,倘若当真处在那样一个情境下,不如此,又当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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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一味宽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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