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罪,是包庇嫌犯,致使嫌犯逍遥法外,害死人命。余嫣红背夫偷汉乃天大的丑事,一旦传扬出去,余家上上下下如何做人,因此我央求顾侯不要闹大,不要将那犯妇送官,顾侯不计前嫌,一时心软,答应了老夫的请求。这才酿出了后来的祸事,求大人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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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罪,是治家不严,令弃妇余方氏犯下杀人污蔑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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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阁老把当年余方氏受小秦氏诓骗上侯府闹事,被余家休弃,恼羞成怒报复小秦氏和顾侯的来龙去脉详细说了一遍。并一再陈情顾侯绝不会做出毒害幼子之事,皆是余方氏心怀怨恨蓄意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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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即,当年的仆从平贵和余家的侄女龚红绡也上堂作证,证明余阁老所言句句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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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罪,是勾结朝廷命官,销毁口供,篡改卷宗。当年我早知道余方氏的口供,但我怕嫣红背夫偷汉一事传出去丢人,更怕顾侯知道那余方氏诬告,迁怒余家,因此找到了当时主审此案的燕诚,又怕燕诚不肯相助,便假托了顾侯的名义行事。顾侯对此事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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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余阁老把罪责都揽在自己身上了,顾廷烨和盛明兰愈发感动,暗自发誓将来一定要善待余家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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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燕诚上堂,所言与余阁老分毫不差:当年他并未直接见到顾廷烨,是余阁老来找他,并说这是顾侯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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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证人,是曼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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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娘走上公堂,看了一眼顾廷烨,眼睛里再也没有当年的疯狂,也没有任何的恨意,顾廷烨暗自松了一口气,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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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小秦氏找到我和余方氏,说能把昌哥过继给余嫣红,我就是那个时候认识了余方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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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此事不成,余方氏被休,我也被顾侯彻底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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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余方氏曾特地来找过我,她说她恨极了断送她女儿的顾家,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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