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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位对秦人至关重要,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简69壹载:“亢,祠、为门、行,吉。可入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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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子,必有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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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书》所谓“生子必有爵”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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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凸显了秦人对爵位的向往。朱绍侯先生曾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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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秦代爵位有4类作用:1.有当官为吏、乞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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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特权;2.可以赎罪、减刑、免刑;3.免除亲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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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身份;4.生活上的优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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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初吕后时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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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律令》规定爵位的高低与田宅的授予存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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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等级,亦同《商君书·境内》规定秦“能得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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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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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相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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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秦代“冗爵”与军功爵的关系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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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二者是否具有相同的效力,需作出一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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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引0580规定,冗募戍卒等群体在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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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后,即可使用冗边完成后获得的“冗爵”抵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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戍役,故从“以爵除戍”这一角度,对说明军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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爵与冗爵关系具有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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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秦代赋役征发而言,成年男子有更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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