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的流逝中被美化,与此同时,他的反抗的灵魂也在慢慢生根发芽。
直到父亲某一天在残酷的政治洗牌中被杀害,查清真凶后,他一人一剑,单枪匹马杀上仇人家中,将他们杀了个干净。
第二天,城中流传起带剑魔鬼的传说,当权者们发了疯一般掀起每一寸土地,要找到胆大包天的凶手。而他早已经带着一帮兄弟逃之夭夭,离开了孚日城,去往上莱茵兰闯荡。
在故乡外的商旅生活,不是处处尽如人意。但比起沉闷,单调到令人发狂的生活,永不止歇的战争和派系仇杀,至少布雷斯过得好多了。
学着北边,弗兰德斯的时尚,他凭着自己恩仇必偿的好名声,做起了保险生意。还时常亲自上阵,替人商队护送货物,快意恩仇,杀起人来也是毫不手软,渐渐攒下了第一份家业。
年华易抛,时光荏苒,他遇到了生命里最重要的人,他的妻子。
还有生命中最重要的,影响他命运的一件事。
“你加入了莱茵兰复国组织?!”
听到此处,柯林忍不住轻声惊呼。
他总算明白,这一晚受命前来除掉自己的布雷斯,对于他的感情为何如此复杂,言行前后不一甚至矛盾了。
敢情他早在四十二年前,原身甚至还没出生的时候,就已经为霍亨斯陶芬家族的复活招魂了。
面对柯林的愕然,布雷斯只是洒然一笑。
“这些,都是过去的事了。过去了四十余年,参与其中的凡人,算上我其中一个,还活着的屈指可数。”
“当年他们一开始找到我,其实我是拒绝的。很简单,我也不是过去那个懵懂憧憬的孩子了,带起一只商队,让我更现实地去考虑这个问题。霍亨斯陶芬不能再次诞生出血裔贵族的话,说什么都没用。”
“不过后来,他们卑鄙无耻地使用了......”
“美人计。”
看着柯林满脸黑线的样子,布雷斯不由捧腹。
有时候,他也会有这种奇奇怪怪的幽默感。
“他们派出了我后来的妻子,霍亨斯陶芬家的旁系血裔,来劝说我。她不要我的钱,不要我的权力,她只要我加入他们伟大的事业,就答应嫁给我。”
“呵,就凭他们这些孤魂野鬼的力量,当时那大猫小猫两三只的规模,我直接用武力胁迫,强娶了她,只是一念之间的事。但看着我妻子哭得梨花带雨的美丽模样,我还是心软了——”
布雷斯露出一个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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