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姓氏,孚日城还有过那样一位强势的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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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雷斯抚摸着自己礼服上的骑兵勋章,那是他从一个穷困潦倒的老兵身上买来的,霍亨斯陶芬覆灭后,能捡回性命已属幸运,战胜者自然是一分抚恤金都不会出的。
他的语气是岁月晒干的平淡,听来却让人久久伤怀。
“我想成为一个镖骑兵,等到我九岁的时候,才意识到孚日城已经没有骑兵了。”
柯林想起来了,布雷斯的礼服自己见过。在安布罗斯的地下室,那是镖骑兵的骑装。
那时他以为庭院中的无尽夏永不凋零,孚日的魇狮永远威风凛凛,征服石碑的荣光将在莱茵兰之外播撒扬名。
然后无尽夏随着盛夏一起凋落,魇狮家族叫外来者赶尽杀绝,只留下孤零零的征服石碑,勉强在战火中幸存苟活,默然记录着这段美好年代的历史。
柯林难以忘怀,布雷斯讲到这里的神情。
根本没有老人怀念过去的伤春悲秋,可怜可笑的喋喋不休,而是山雨欲来前的平静。
他抿着嘴巴,眼白微微上翻,眼神久久定格。他并没在看着柯林,他看的是渺渺的虚空和已然消逝的历史,他对着一片空无发怒,愤怒于这一切的脆弱易逝。
繁华年代的美好想象偏斜到了旧主身上,怀着对霍亨斯陶芬家族的这种好感,布雷斯在孚日城度过了他的少年时代。
那时还没有上下城区之分,但战争带来的混乱仍然开始摧毁商业城市的秩序,教会也难以在其中明哲保身,地下帮派开始兴起。
尽管布雷斯家境良好,得到了父亲优良的剑术与文法教育,他却甘愿将一身本事浪掷在黑帮的打架斗殴中。无他,只因为在孚日城中,根本不存在他愿意为之效力的对象。
几经易手的孚日城,今天可能还是法洛兰派——后来他们为了不这么明目张胆,就改为自称山岳派——占了上风,要将流着霍亨斯陶芬脏血的一切赫尔曼因素,全部驱逐出去;明天赫尔曼雇佣兵攻入城中,阿勒芒派翻身做主,又将亲善法洛兰的高层人物杀个干净,城头变幻大王旗,侥幸逃脱的中层人物向新主献上可悲的谄媚和脆弱的忠诚。
在孚日城,杀人清算,像割麦子一样来来回回割个不停,大人物们也如同患了病的麦子,看风往哪边吹就往哪边倒伏。
布雷斯对此唯有厌倦和轻蔑。
这进一步加深了他对好时代和旧主人的怀念。记忆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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