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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郑毅回过头,看向应行久道:“两种商业模式都算是我的创新,能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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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行久稍微想了一会儿,才点头,道:“能理解,听起来,这个商业模式好像很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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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毅笑了笑道:“但愿你真的理解了才好,你的任务,就是开着一百家店,等待一千两百万的入股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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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得成,我就算你完成了考验,你就可以将公司交给别人,来我身边做事了,如果你能做到特别出色的话,我可以考虑收你做我的门徒,将来美国的这一摊生意,我可以都交给你来负责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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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如果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好的话,郑毅自然也就不会再给他任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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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毅的这套连锁模式,当然就是复制的麦当劳和星巴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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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厨房,预制菜,流程化管理,快速出餐且没有太大店面以打包外带为主,是学麦当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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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美国,乃至全世界都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快餐的,即使是在美国,一般情况下要想吃一份热乎乎的正儿八经的饭菜,也需要等待二十分钟左右,如若不然,就只能吃一些十分枯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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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就是麦当劳得以崛起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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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在美国崛起的时候本来主打的就是外带,不堂食,开展堂食已经是后来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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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一口气开一百家店,爆炸式宣传,其实学的是星巴克,星巴克在崛起之初用的就是这样的方法,经常是十几家甚至几十家同时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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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像郑毅这样一口气开一百家,那确实是太疯狂了,但郑毅觉得啊开的店面毕竟都是些档口,而且这里到底是纽约,这数量应该还是放得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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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模式,都是在后世被证明过切实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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