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驳二专区建置的公共艺术「天台泳池」被爆抄袭由阿根廷艺术家罗得?艾力希leandroerlich创作、於日本金泽21世纪博物馆内展出的《泳池》一作,争议肆起,对此高雄市文化局发表了道歉声明致艺术家、局长史哲公开道歉、装置无限期关闭,但短期内并无意图将对其拆除或夷平事件始末详见https:reurl/edad5。
照理说,如果文化部要执行一项公共艺术的设置,自拟稿、设计、施作等等必经流程,都需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如设计师、建筑师等人参与这项计划的每个细节,不可能会有没留意到这项艺术创作案触及其他艺术家的智慧财产权的谬误。再者,道歉声明中也没有明确标注是由於何种原因,才意外剽窃了其他创作艺术家的智慧财产权,就连是否应该给予艺术家赔偿的争议也至今没有下文。
世界上种种因为艺术1un1i准则遭到戕害侵犯而惹上风波的案例,总会平息,会因人民的记忆或其他舆论的高涨而被逐渐淡忘除非相关高层又陷入风波而被挖出过往事蹟,但类似事件却不断发生,只是闹得不够大,而每每这种事件再度重演又落幕的无限循环之下,艺术家难道都不会自觉自己的职业在社会上,人们都带点微酸的低估意味去看待?既然如此,艺术家自己也应该扞卫自己的创作权利,不遭官方轻易夺取产物。
引注资料、事件援引取自
https:travelettoday/article/537443ht
其实会发生创作发想遭挪用又未具名的争议,皆源自於台湾艺术产业1un1i规范的不成熟,尤其举办如同此次新竹兽庞大且众所瞩目的设计展时的企划、草创、想法萌生、场勘等初始步骤,没有明确规范具tcredit方针,由於灵感、概念等过程是含糊不清的,大家脑力激荡、哪些人提出了什麽idea、谁用了谁的概念统整出自己的,这些口头讨论、思想,没有也不适合条列明文规定该如何具名,即便录音、针孔、做会议记录等也无法直接证明这个艺术设计全然是郭奕臣的功劳但至少有他的份,因为这阶段的发想提出、统合意见,是谁做的、做了多少,都是难以界定、量化的,最完备的状态就是将所有关系人、碰触到的人,无论做了什麽、做了多少,全部列出,但这又会流於电影谢幕致谢人员的冗长繁琐,碍於时间考量也不可行,若有相关直接x的实质证据,如手稿绘制、场勘纪录表等证明,就可有资格得到credit,然而这又会使艺术工作者们紧张兮兮,一有草图或创意手稿就不断拍照录影存证,ga0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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