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蒂什内心的某种东西,他边走边对空鸣枪,民众纷纷从他身边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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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失败了,从上头来的指令也催得更紧了:必须枪决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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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萨蒂什在内的四人,只得展开第二次刺杀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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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等在人流密集的公交站点,手持精密武器,分别是九毫米口径的格洛克、毛瑟枪、点三八口径的左轮和半自动手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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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在地图上设好座标,其中一人守在目标人物身旁,其余人盯住撤退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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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武器藏在塑料购物袋内,各就各位后给在目标人物边上的同伴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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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伴一枪爆了那人的头,萨蒂什他们又补开了好几枪,确保他毙命,然后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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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被流弹误伤,萨蒂什在原地站了几秒钟,见到处都是鲜血,那人的脑袋炸开了,他的血液还在沸腾,像煤气上烧开了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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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那之后,萨蒂什就开启了自己的杀手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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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变得冷血,面对再血腥的场面也无动于衷。萨蒂什认为,这和他儿时的经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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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七岁那年,刚上小学的他眼看着母亲被活活烧死,结果第二天照样吃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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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父亲,某税务局高官声称妻子是自焚而死的,警方则认为他有重大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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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此被停了职,收了监,服无期徒刑。多年后,不断上诉的他终于被高等法院宣判无罪,当庭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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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看管的萨蒂什在安泰里念英语学校,他成绩不错,排名总在班级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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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家里发生的那些糟心事,让他开始结交学校里的小混混,并且不断闯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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