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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1章 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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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蒂什个子不高,留着胡茬,穿格子衬衫、牛仔裤,手上戴着护符和戒指,约摸二十五六岁,身量结实,面貌英俊,双目炯炯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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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习惯性的动作是亲吻手指上的护符,每次执行任务前,他都要对着护符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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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黑帮成员都是敬神的,他们时时刻刻意识到自己在犯罪,因此把性命交到神的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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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们来说,神才是最终极的“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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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蒂什原本是拉詹的人,小拉詹派人送来两把手枪,一把给了萨蒂什,一把给了他的锡克教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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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他们只是拿着枪把玩,或用枪威胁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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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萨蒂什的女友带他到庙里,在他的右手腕上系了辟邪的红绳,边系边对他说:“诸恶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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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小拉詹便命他们除掉一个参与了爆炸案的牧民。目标人物三十出头,已不再替黑帮做事,如今潜心向善,定期到清争寺礼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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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蒂什去杀他时,在他的眼中看到了愤怒,还有惊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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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蒂什举起右手,他看到手腕上的红绳,想起了女友嘱咐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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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改用左手开枪,但他用不惯左手,子弹打偏了,击中了他的小腿,他转身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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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蒂什对他有那么一丝同情,他只是爆炸案里的小角色。如若真要对他做什么的话,保管他跪地求饶,可萨蒂什犹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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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牧民一路跑进自己家,萨蒂什怕打中他的孩子,所以收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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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枪声到底唤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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