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这么大摇大摆闯进来,好像他已经成了迈阿密的主宰,他的想法是将牙买加用作哥伦比亚和迈阿密之间的中转站,现在这个时机恰到好处,该死的巴哈马人把运输线路搅得乌烟瘴气,而且还偷吸自己的货物。格里塞尔达发现牙买加人同时在为卡利集团效力,这他妈就完全是一团乱麻了。不过麦德林觉得牙买加人还不错,甚至表示尊重他们的指挥链。她和他们合作过,她不喜欢他们的做事方法,但无法拒绝上头的命令。听她和我说话的语气,就知道她不喜欢被两个黑帮夹在中间,一边控制从哥伦比亚到美国的船运,另一边在街头分销小包装的快克。棕西装说牙买加人接受过中情局的训练,多半是胡说八道,但我还是要多加小心。
总而言之,他在纽约,有人想要他的命。她没有透露这个“有人”是谁,但说得很清楚,肯定不是她。我只是个送信的,她说。实话实说,我并不在乎,只要能拿到钱,我根本不想知道一个人为什么想做掉另一个人。她把所有人赶出厨房,但三句话不离那个牙买加人。她说按照她听说的,他这个人开不起玩笑,永远分不清别人是在打趣还是认真的,结果是有一次他崩了一个家伙,就因为那厮说他的厚嘴唇天生适合舔ji巴。谁知道呢,白鬼子,你说牙买加人看《杰斐逊一家》会不会笑?《三人行》呢?我跟你说,那家伙从来不笑。
总而言之,有人要他死,事情和生意无关,因为他是一把生意好手。杀人命令来自权力高层。权力台阶越往上,逻辑就越难理解。格里塞尔达停了下来,下嘴唇微微颤抖,张开嘴正要说什么,还没说出口就戛然而止。她觉得有什么事情不对劲,她想谈但不敢谈。那是超出他控制的事情。鬼魂从牙买加来,去纽约追杀那家伙。总之就是有人要他死,无所谓怎么死,但我只有一天一夜——也就是到今夜结束。最好在他家里干掉他,目标在家里会放下戒备。她说他多半会在家里一直待到深夜。他的住处很可能有许多打手保护,因此只能以狙击方式刺杀他。
总而言之,我只想摸进去、干掉他,然后溜掉。这小子惶恐不安,看看我的钱包,看看我的枕头。我已经把枪放了回去,我不知道小混蛋到底想干什么。
——你到底还操不操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