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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怎么了?
——你说你要我为你做点什么事。你要是不付额外的费用,那我就走了。
——你要走了?码头的花头太多,你非得去凑热闹?
——码头?哥们儿,你老了。那地方你很容易一脚踩空掉下去,然后感染个破伤风什么的。再说自从他们管同性恋癌症叫什么艾滋病,就几乎没人去码头了。浴场也关掉了好几个。
——咦,是吗?我想想咱们该做什么。你先脱掉裤子再说,不,等一等,他妈的等一等。你先把我他妈的钱包从你他妈的屁股口袋里拿出来,因为我手里拿着这东西,我刚从枕头底下抽出来的这东西,认得它是什么吗?我扣下扳机,枪管里射出来的可不是彩旗。
——天哪,老爹。
——老爹个屁。对了,好孩子。白痴,下次你要偷别人的钱包,千万别等到吃早饭的时间再走。现在听我说我要你做的事情。
我翻身躺下,双腿伸到半空中,用胳膊挽住固定好,屁眼张开得像一朵他妈的花。
——你给我用个几吨的口水。
好吧,虽说我没指望得到一整套卷宗什么的,但她对那个牙买加人的描述也太潦草了,简直变成了一个什么神秘角色。首先我问为什么不让我接替巴克斯特,完成刺杀任务,但她说不行,你首先要赢得这个资格(对,我注意到了她说“首先”,只是随口一提,但意思很明确,接下来还会有其次再次和天晓得随后的多少次)。纽约有个牙买加人我必须去做掉,今天是我戴罪立功的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这是她的夸张用词,不是我的——老天在上,我是基佬。她没有给我他的体貌特征,只说他是黑人,身上很可能有枪。棕西装补充了他的住址和最基础的行为特征。1980年的某一天,他和一个自称大爱医生的古巴佬突然冒出来,很快站稳了脚跟。格里塞尔达不跟他妈的古巴佬打交道,她只有把他们杀个干净的兴趣,因此与古巴佬和牙买加人合作的命令肯定来自麦德林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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