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管理者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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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规定,“凡各处寺、观住持有缺,从僧、道官举有戒行、通经典者,送僧录、道录司考中,具申礼部,奏闻方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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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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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说,想要当主持,必须要经过僧录司和道录司举办的事业单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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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成化年间,又对这一项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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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有钱粮僧寺住持缺,必须僧司举保本处籍僧,送有司勘结,转行给札,不许仍前滥保。其曾经问结者,虽有札付,亦必究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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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话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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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做住持,除了进行事业单位考试以外,还必须要开具无犯罪证明。并且把住持的任命,由原来的注册制,改为审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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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现有犯罪记录,就算是已经上岗,也要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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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像是经常出现在金庸小说中,参与社会斗殴的方证、玄慈、空闻之流,想要正经上位,根本想都不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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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对普通僧人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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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把僧人分为禅、讲、教三类,要求各务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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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就是禅宗僧人;讲,是指其他流派的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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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类僧人只允许在寺中钻研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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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则是指的可以为生者祈福,为死者做法的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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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区别,这三种僧人的僧服颜色,也有着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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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者精通佛法,擅长各种辩论讲法的高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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