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更加稳定而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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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他开始对雅典城及阿提卡大区的行政模式进行改革,并将自己的改革方案提交给帝国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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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罗马帝国核心省份的地方行政结构是行省——大区——行政区,行政区及以上的高级官员由中央派遣,行政区以下则由地方政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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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东罗马帝国疆域跨度太大,各地民情迥异,行政区以下便只能交由地方管理,行政区的执政官必须依照具体情况来完善统治,不能生搬硬套,行政区以下的基层民众实行有限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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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加利亚的地方长老,阿尔巴尼亚的封建小贵族,安纳托利亚的牧场主,阿非利加的农奴庄园主和游牧部落,昔兰尼加的奴贩工会,西西里岛的地方帮派……行政区的长官必须与他们实现有效沟通,达成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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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东罗马帝国的各个行政区在具体运作上有所不同,色雷斯和南马其顿已经开始通过选调考试选拔地方官员,但其他地方就是没办法这样做,这是客观事实,短时间内难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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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斯塔斯决定复古改制,在阿提卡大区实行民主选举,每一个城市的市长和议员均由拥有选举权利的市民公投选举,通过政治意识来构建市民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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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他开始改革《市民法》,依照与主流希腊裔的亲和程度与同化程度为不同的族群授予不同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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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等级依次为完整市民权,有限市民权,拉丁市民权和永久居住权,分别授予希腊裔正教徒,不会说希腊语的斯拉夫正教徒,意大利天主教徒和皈依突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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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市民权享受东罗马公民一切福利,享受阿提卡大区一切优惠待遇,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置产权与遗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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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市民权与拉丁市民权大差不差,在选举中仅有半票,在置产和遗产上税收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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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居住权基本没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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