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执法人员是来处理问题来了,还是给催债这几个人壮胆来了?”
听到常嘉航这话,任真瞪了他一眼:“这话出去可不能乱说,以后你独立执业了,说这种话可没人提醒你了。”
“可我也没说错啊。”
常嘉航很是不忿:“还有这个人身自由受到一定限制,他们连那个接待室的门都出不去,这叫受到了‘一定’的限制?难道非得被人绑起来才叫完全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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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最离谱的就是这个对方没人使用工具,要是放在以前就不说了,这龙哥的案子才判多久,两高的指导意见都下来了,他还在这单纯用工具对等的标准来判断能不能构成正当防卫呢?”
虽然言辞激烈了些,但不得不承认,常嘉航这几句话都说到点子上去了。
法官的这段判决,看似对一审律师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反驳,实则句句都是漏洞。
这法官被质疑有没有学过法,还真没冤枉了他。
“不过这法官也不算完全昏了头,起码附带民诉原告和被害人认为张驰构成故意杀人罪,要求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意见,法官没有采纳。”
任真看到了下面法官对几名被害人请求的回应。
【被告人张驰被围困后,在接待室极其狭窄的范围之内,持刀对四名被害人的不同部位各刺一刀,并没有针对某一名被害人连续捅刺致其死亡的行为。
张驰也没有主动对距离其较远的人员进行捅刺,从被告人张驰当时所处的环境及其对四名被害人捅刺的方式和部位,结合张驰和其母亲从当日下午开始即被纠缠,当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很快离开接待室的现实情况分析,张驰没有杀死某一名被害人的故意。
因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驰涉嫌故意伤害,主观上和客观上均符合定罪要求,不能因为出现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就因此当然认定被告人张驰犯故意杀人罪。
尽管张驰在案发当时有诸如‘弄死你’之类的言语,但只能将其归类于冲突过程中的狠话,不能据此推定出行为的具有杀人的主观故意,所以各代理人关于被告人张驰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代理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光看这一段没有什么问题,任真甚至会觉得这法官还挺有水平的。
但是前面针对被告律师的辩护意见那一段,怎么就写的那么离谱呢?
总不能是判决写了一半换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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