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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尼诗大概是天底下最不适合担任殖民地总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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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尼诗极富个人魅力,是个矮小、傲慢的爱尔兰人,对他眼中的弱者抱有天生的同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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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几乎毫无常识,缺乏条理,既不可靠也不老练,没有驭下手腕。」(法兰克.韦尔许:《香港史--从鸦片战争到殖民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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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公被骂到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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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洋人的眼中,保护弱小或许不是他们认同的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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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姑且看看他在任内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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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他一上任,就有一名华人罪犯要实行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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笞刑是啥?我前面章节已有说过,就是用竹或藤制成的鞭子、板子打受罚者的臀部、手掌心或脚底,是要打到受刑者肉烂皮不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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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传,执行的刑吏头戴红帽,手持径寸粗细的麻缆,浸透煤油,犯人袒背受刑,虽精壮之夫,忍受三笞即会晕厥在地。」(张连兴:《香港二十八港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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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是非常不人道的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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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现在各国已经废除不文明的刑罚,但新加坡仍保留着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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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现场,当时轩公见到,大声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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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笞刑这刑罚我就见到残忍,我已经打算在立法局通过废除笞刑的拟案,你们这些受刑的人就先搁置处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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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人哗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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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个行之以久,行之有效的刑罚,你刚上任什么都不懂,说什么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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轩公没有理会到洋人的闲言闲语,只是继续埋头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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