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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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与当时大清「有罪推定原则」不同,在此原则下,被告人必须收集和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才能有机会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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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或许会说,「无罪推定原则」岂不是有机会让真正犯案的凶手因检察官证据不足而脱罪?岂不是让更多罪犯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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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出了重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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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英国的普通法法治精神就是,宁可错放一人,也不愿错杀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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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在「有罪推定原则」下,会有更多的被告因为无法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而被迫送进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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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犯罪都算了,你岂不能看见历朝历代的冤狱多不胜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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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剥夺自由的无辜公民,成为「有罪推定原则」下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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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将他们交给香港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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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督宝宁虽然为受害者,但仍然相信香港司法制度,将他们交给法院审理,希望法律能够还他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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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本案在最高法院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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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霈霖聘请了两名大律师作为辩方,控方代表律师为律政司晏士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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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氏和另外九名被告被控「施用毒药并意图杀人及谋杀殖民地医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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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关注点,落在了张氏究竟有没有足够的犯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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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法官大人!被告在华人社会德高望重,而且家境富裕,他没有犯案的动机。这次的毒面包案,很大程度是受到同行竞争的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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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法官大人!被告公司正在面临财困,故他收受了清朝的利益,接受国内团体的呼吁,在中英关系恶化之时,在裕成办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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