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的这个王国,我一如既往地拥有处分,整顿王国的一切治理之权,在我离去之后,王与大议会将共同担负这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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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议会决议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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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王座之主科尔隆·托勒特、弥赛菈·拜拉席恩于征服后第三百三十六年春的第一个天父日在龙墓斗兽场咨询王国大议会。罗库斯·摩帕提斯起草报告。关于千面之神教团,王国大议会决定向诸大领地、附属同盟、长城和共主城邦发布如下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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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人拥有供奉千面之神的场所;如有人声称有必要拥有此类场所,须亲自前往君临,面见司政官。待其陈述理由后,在不少于一半大议会成员出席会议时,由王国大议会裁决。禁止任何人加入千面之神教团,不论其为王国公民、城邦同盟者,或其他与我们结盟之人,除非事前已面见司政官,且由不少于三百名大议会代表出席会议并通过决议,方可获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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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人担任侍奉千面之神的祭司;亦不得有男女担任其管理职务;不得设立公共金库;不得任命任何人担任首领或代理首领。自今往后,无论在公共、私人、或城外场所,皆不得举行千面之神祭典,除非事前已面见司政官,且由不少于三百名大议会代表出席会议并通过决议,方可获准。——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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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有超过五人的人群(包括男女)共同举行有关千面之神的任何宗教仪式;除非如上述经司政官及王国大议会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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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官员、领主和同盟者应务必在适当的场合上公告此事,且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市集日,为使你们明确国家王座之意。他们的裁断如下:若有任何人违背上述规定,王国大议会认为应对其提起死罪诉讼。王国大议会公正地裁定,应将此文刻于铜板之上,安置于最便于公众阅读之处。务必确保,如有任何千面之神的聚会存在,除非涉及如上所述的特殊情况,应在接到公文的十日之内全部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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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君临的王国大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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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末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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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本的最后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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