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渑水燕谈录》)因怀疑此文是门生曾巩所作,欧阳修将其置为第二;复考《春秋》对义,苏轼又夺第一。最终,苏轼以“进士及第”位列全国第二,与弟弟苏辙同科登第,“三苏”之名震动汴京。
时人评价,苏轼的文章“如万斛泉源,不择地而出”(苏轼《文说》),既有韩愈的雄健,又有庄子的超逸。欧阳修更预言:“三十年后,世人不复知我名。”(《与梅圣俞书》)——这一预言很快成为现实:至南宋,苏轼已被尊为“一代文宗”,其文集《东坡七集》刊刻于两浙、福建等地,成为士子必读经典。
二、初入仕途:理想与现实的第一次碰撞
嘉佑六年(1061年),苏轼通过“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考试,获“第三等”(宋代制科最高等级),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这是他首次离开父亲,独立踏入仕途。然而,从地方到中央,从改革支持者到质疑者,他的政治理想很快在现实中碰得头破血流。
2.1 地方历练:凤翔的“循吏”实践
凤翔(今陕西凤翔)地处西北,是宋夏对峙的前线。苏轼到任后,发现当地百姓深受“衙前役”之苦——官府强征民夫为官府运输物资,稍有延误便“破家破产”。他上书朝廷《论衙前役事》,建议“以官榷酒务羡余钱买扑坊场,募民输钱免役”,既减轻民负,又增加财政收入。此策虽未被完全采纳,却展现了苏轼“务实为民”的政治智慧。
此外,凤翔多旱灾,苏轼常“斋戒祷雨”,甚至“以身代牲”(《喜雨亭记》)。他在《和子由蚕市》中写道:“蜀人衣食常苦艰,蜀人游乐不知还。”这种对民生的关切,并非空泛的口号,而是贯穿其一生的政治底色。
2.2 变法风云:从“拥护”到“质疑”的转折
宋神宗即位后,王安石推行“熙宁变法”,试图通过“青苗法”“市易法”“募役法”等富国强兵。苏轼最初对新法抱有期待,曾在《上神宗皇帝万言书》中肯定“陛下诚有意更张,则宜先择其切于民病者而图之”,但很快发现新法在执行中“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同上),导致“小民受害”。
例如,“青苗法”本为抑制土地兼并,规定农民可在青黄不接时向官府借贷,秋收后加息偿还。但地方官员为完成指标,强行摊派,“贫者得钱轻用而多取,富者不敢贷而贫者耗”(苏轼《上清帝第七书》)。在密州(今山东诸城)任上,苏轼目睹“饥民相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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