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与“三衙”分掌军权(枢密院调兵,三衙统兵),延续“更戍法”以防止武将专权。此外,针对“行在”特性,南宋创设“行在尚书省”“行在礼部”等临时机构,既维持中央权威,又降低行政成本。
其二,祭祀与礼制的强化。临安太庙始建于1130年,仿照汴京太庙形制,供奉太祖至哲宗七庙;郊坛则设于南郊,每年冬至举行祭天仪式。《东京梦华录》载汴京“每岁大礼,车驾宿大庆殿”,南宋临安的祭祀同样“备极典章”(《武林旧事》卷一)。这些仪式不仅是权力的展示,更是“宋统未绝”的象征。正如陈寅恪所言:“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礼制的延续,本质上是对文化正统性的扞卫。
3.2 军事与外交:主战与主和的博弈
南宋初年的军事与外交,始终围绕“抗金”与“求和”的矛盾展开。
主战派代表李纲、宗泽力主“连结河朔”。李纲在《靖康传信录》中提出:“河北、河东,国之屏蔽也。今河北之民,所在结集,愿为王师,若因其势而用之,不啻百万。”宗泽更具体规划:“臣愿亲率大军,渡河击贼,招抚河北忠义,以为根本。”(《宗忠简公集·乞回銮疏》)他们的努力一度见效:1128年,宗泽以70岁高龄驻守开封,联络八字军(王彦部)、红巾军等民间抗金武装,形成“十万大军聚太行”的局面。
然而,主和派始终占据上风。黄潜善、汪伯彦因畏惧金军,主张“南巡避敌”;赵构本人亦因“恐二圣归”而倾向妥协。1130年后,随着岳飞、韩世忠等将领在局部战役中获胜(如韩世忠“黄天荡之战”围困金兀术48天),主战派短暂抬头,但1134年金军反扑后,赵构再次求和。1141年,秦桧任相后力推“绍兴和议”,规定“宋向金称臣,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金归还河南、陕西地”,并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
“绍兴和议”的本质,是南宋对“南北对峙”现实的承认。正如王夫之所言:“高宗之畏女真也,窜身而不耻,屈膝而无惭,直不可谓有生人之气矣。”(《读通鉴论》卷二十三)但这种妥协并非全无意义——它为南宋赢得了近20年的和平发展期,使其得以巩固江南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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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经济重心南移:南方经济的支撑与开发
靖康之变后,北方人口大规模南迁。据《宋史·地理志》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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