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可想而知,她们生命的意义有多么贫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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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悠闲地靠在一根柱子上看戏,而风御骋发现了她,也笔直朝她走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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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出来透气?”他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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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看戏。”她笑得不怀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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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御骋也笑了,掏出口袋上的墨镜,遮去他眼中呈现的厌烦与不耐;也与她相同,靠着柱子。忘了身后两名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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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他是谁呀?”因着狩猎本色,以及千金小姐之生命意义,见到帅哥绝对是宁错杀,不错放的。两名千金小姐当然立即偎了过来,睁大眼为帅哥打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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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筝干脆也不回应,一手搁在风御骋肩上,潇洒地任人品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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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黑与他的白,正是帅哥极致的两种类型。斯文的男子须俊美;冷酷的男子须性格,就不知在女人眼中她有没有法子比得过风御骋这个真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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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呀?”汤千金眨了下眼,很妩媚地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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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美仙,就是美若天仙的意思。你呢?”刘千金风情万种地伸出手背,等白马王子印下吻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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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方筝,幸会。”方筝当然没有兴趣拿自己的嘴巴去给两只万峦猪蹄下印佰。一一回握过手,抛了两记媚眼,趁两名千金目眩神迷时,道:“我与这位风先生有些小事要谈,必须先走,相信两位大美人儿不会介意吧?再见了,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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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是吗?再见”汤、刘二千金呆呆地挥了挥手,目送他们离去,久久不能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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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着风御骋踏入一家泡沫红茶店,上了二楼的包厢,方筝才为时已晚地问他:“没关系吧?陪我喝杯茶,剥夺你与美人逛街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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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关系呢?”他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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