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痛楚受到最后小王爷觉得自己下身都痛麻木了。
精液淅淅沥沥从被捆得紫红发亮的勃起阳具前端溢出,被单上满是斑斑点点的精液和血迹。
从怀中摸出一物件,猛的扣在他疲软下去的阳具上。被钉穿的瞬间,这个人的惨叫响彻王府。
程书越搬到甜水巷的时候,热心的邻居就好心提醒他,不要去巷尾那屋。
于是程书越的娘叮嘱他:不许去巷尾玩。
他身体瘦弱,上不了学堂,性格又腼腆,和甜水巷那帮风风火火的半大小子玩不到一块去,只好一个人踢毽子。
“叮铃铃——”自行车响铃的声音出现在巷口。
他挤到墙角,生怕把别人的自行车碰坏。
破旧的木门“吱呀”开了条缝,露出一张白净的脸。一只修长的手从门缝里接过了那封薄薄的信。
原来他就是那个疯子。
裴天柏。疯子。
程书越心里翻来覆去念叨着这两个词。
程书越的娘:“不知道。”
于是程书越像知晓了什么天大的秘密,美得不行。
他埋头扒饭,心里美得冒泡。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他便常常挨着巷尾踢毽子。
终于有一天,这只快被他踢秃噜毛的毽子,争气地飞到了那扇门后的院子里。
他拍得震耳欲聋,拍得理直气壮,拍得陈年积灰簌簌落了满头满脸,好像终于被他找到了一个顺当借口。
一个穿着灰色长衫的年轻人站在门后,身形清瘦,容貌俊秀,身上干干净净的,不像传闻里的疯子那样蓬头垢面,歇斯底里。
他皮肤很白,甚至能看到皮肤下流动的青蓝血管,衬得瞳孔颜色很淡,眉毛却很浓,显得有些突兀,明明是个男人,唇色却让程书越想起了搬家前家门口那株山樱花。这样娇艳的唇和黑浓的眉毛、寡淡的五官搓揉在一起,揉出了一种莫名的美艳来。
程书越好一会才反应过来他在问他拍门说了什么。
“我能进去找吗?”
程书越想起了一个不合时宜的成语:登堂入室。
墙边靠着几盆花,正在晒太阳。
他找的时候,裴天柏就静静地看着他找,也没有要帮忙的意思。
一个人,不,也许是两个人,同时在心里吁了口气。
“没事,好,好。”男人没想到他会突然鞠躬,吓了一跳,揉了揉鼻子想笑,又生生顿住了。
程书越的娘偶尔会问他去哪里,他一本正经地说和人出去玩,他娘总会在末尾补一句:别去巷尾噢,那里有疯子。他严肃地点点头,出门便直奔巷尾。
你干嘛不自己去打听。程书越很想这么问,但他有种莫名的预感,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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