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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的时候,大家是半点也不嫌弃,毕竟,原本在中原,一年到头才能吃几次肉啊!到了这边,居然能够放开了吃,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因此,甭管牛肉和火鸡肉肉质如何,只要能够炖烂,那就吃呗!甚至,他们连骨头内脏都不放过,吃得那叫一个酣畅淋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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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时间长了,大家就有些腻味了,野牛肉太粗,火鸡肉太柴,不够鲜嫩多汁,吃起来甚至还不如内脏呢。偏生从中原带来的牲畜路上死掉不少,剩下来的都得留着育种,不能多吃,以至于很多时候,大家看着在地里啄食草籽和虫子的走地鸡,眼珠子都是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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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腻了这两样肉的移民已经开始祸害别的东西了,捕鱼抓鸟都是小事,一些人都开始挖虫蛹了!因为这边土地多,大家种的芝麻大豆花生之类的油料作物也多,再不济,也能从野牛身上熬出不少牛油来,地里的蝉蛹,油里面一炸,略撒一点盐,那就非常好吃,对于这些移民来说,口感可比那野牛肉和火鸡肉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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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瞧着移民们啥都吃,那真的是惊得目瞪口呆。原住民虽说人数不算多,但对他们来说,影响人口的是恶劣的气候,比如说严冬和夏秋季节的飓风,和部族之间无休止的征伐,糟糕的医学,而不是匮乏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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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洲这边真的是天选之地,各种资源实在是太丰富了,就算是个懒汉,也很容易在冬天到来之前存储足够的食物,前提是他不要被骤然降临的寒潮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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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这边真的是食物异常丰富,就缺人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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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洲那边可不知道自己给中原那些士绅带来了多少困扰,随着大量人口的到来,他们开拓的脚步也加快了。好地方就这么多,不趁着别人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赶紧将地方占下来,之后可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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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嘉珩如今已经不像是之前那般近乎淳朴温厚了,人都是逼出来的,自己独当一面干事,身边还有母族的长辈帮着叫道,见识的事情也多了,他便是原本是个傻白甜,如今也差不多成了白切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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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圣上见到自个的儿子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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