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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中国传统的“讨贼檄文”之类的文献作为参照系,巴麦尊照会显得不那么义正辞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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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不熟悉西方外交词令的道光和琦善的理解,前面对林的指控,属于“伸冤”,后面的各项要求,属于“乞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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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道光没有也不可能许多时间来研究巴麦尊照会,更由于他头脑中的“天朝”观念使之不得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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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对英方对林则徐的指控,印象比较深刻,打算予以“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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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对英方的各项要求,觉得荒谬无理,自忖不难严词驳斥,更况大皇帝之于外藩,本有权力“施恩”或“不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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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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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朱元璋废除丞相后,明、清两代皇帝都是直接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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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雍正改题为奏后,内阁的“票拟”也随之取消。皇帝不藉手他人亲理一切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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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个不尽恰当的比拟,即国家元首兼政府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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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有大学士、军机大臣等官,时人亦誉呼为“相国”,但只是秉承皇帝旨意草拟圣旨,大抵相当于今日官中的秘书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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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由奏事处将各处奏折原封进呈,皇帝拆封批阅后,发下军机,由军机大臣据朱批或面谕拟旨,经皇帝审核后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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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里面有两点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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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除军机大臣有时承询答疑外,决策全凭皇帝本人,不受任何个人或机构的制约,当然也要受到“祖制”、儒家经典等间接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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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每日收到的奏折一般都在当日发下,决策也随之作出,十分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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