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至少势均力敌’的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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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阵亡的你生前有斩首三级,远远超过了《新则》对个人三等功所要求的:斩首一级后战殁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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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能拿出首级作为证明的武勋只有一颗,但另外那两颗也有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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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要打些折扣,也肯定不会完全不作数——至少也能为你赢得一点感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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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你战殁,你很可能就要被立为正面典型:于马邑战场荣立三等功,为伟大胜利英勇捐躯的英烈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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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妻儿能得到你的三等功臣赏钱十万,布一匹,以及一块《三等功臣之户》的功臣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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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阵亡抚恤金另算,大概是长安朝堂十来万钱,当地郡衙五六万,县衙两三万——总计二十来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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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后事,无论是丧葬之礼还是迎来往送,所有支出都有官府和上官承担,根本不需要费你留下的阵亡抚恤金,以及三等功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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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你作为一个战死沙场的已故三等功臣,为你的妻儿留下了大约三十万钱——价值大约三个中产之家总家产的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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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你的子嗣也会被贴上‘英烈之后’的政治增益标签,且有一人可入宫为郎,在当今天子身边侍奉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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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结束在皇宫中的实习期,你那个最有出息的儿子,可以选择做一个百石级别的官员,或是投军成为底层军官: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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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一位在马邑战场阵亡的有功将士,在战争结束之后所能得到的待遇,以及军功判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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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去,似乎并不算很繁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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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是找阵亡者的三个战友、三个上官,外加军中的军监——即军功核算官了解一下情况,然后由他们做担保,来判定这个人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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