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买棺材,抚恤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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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很早就有类似保险的事物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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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制度:在中国春秋时代,各个诸侯国形成了一整套仓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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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礼记·王制》中提到的“耕三余一”思想,即每年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储藏起来,连续积储三年便可存足一年所需的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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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防备灾荒和战乱的措施,体现了保险的预防和储备功能,当遇到灾荒时,储存的粮食可用于救济百姓,类似于一种风险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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镖局:相当于古代的一种特殊“保险机构”。镖行为客户运送财物或保护人身安全,客户支付一定的费用(类似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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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镖物安全抵达目的地,镖局获得报酬;如果中途出现镖物被劫或遗失等风险,镖局需按照原价值赔偿给委托人,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客户财物安全的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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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镖局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东汉时期,随着贵族豪门和商家财富的积累,他们越来越需要一种安全可靠的交通方式来运输财物,并保护其免受盗匪的袭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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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这个需求,镖局应运而生。镖局通过雇佣武术高手,提供武装护卫等服务,以保障货物安全,逐渐发展成为专业的押送商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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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组织:一些民间自发形成的互助团体。成员定期缴纳一定的费用或物资,当其中成员遇到困难或遭受灾害时,团体用共同筹集的资金或物资给予帮助,这种互助形式也具有一定的保险理念,通过群体的力量来分担个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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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宗训大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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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首辅果有财经奇才!竟能想到“商业保险”的巨大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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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项都是极好的利国利民之策,朕皆准奏,内阁商议确定施政细节后,上禀于朕。”经内阁广为向朝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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